北京 上海 天津 南京 苏州 杭州 广州 深圳 东莞 大连 青岛 重庆 哈尔滨 个人申请外教

骄羽外藉人才网,外藉人才

入境手续

首页 >> 招聘交流  >> 政策法规

外教聘请管理

时间:2017/11/29 10:45:51

一、应聘来校工作的外国专家及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外教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发音标准、清楚,口齿流利,有教学工作经验(对于没有教学经验的外籍专家,根据其工作经历和资历商定);每周的授课时间不少于16学时,受聘方来中国前,需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安全保险;
(二)科研工作者应具有硕士或博士以上学位,学术水平较高,在科研方面有相当经验;
(三)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定,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
二、外专、外教使用计划的审批:
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分别向教务处、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要写明拟教授课程、每周课时量、科研合作内容、聘请期限等),经教务处、科技处审核报院办,院办转呈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人事处备案。
三、外专、外教的遴选:
(一)初步遴选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具体实施,确定初步人选后,用人单位向院办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
1.使用计划的审批件;
2.聘请外专、外教申报表;
3.简历及翻译件(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及地点、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详细家庭住址、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学历情况、工作经历、健康状况);
4.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护照复印件(如有家属随行,需提供家属的护照复印件);
6.健康证明:体检证明复印件,或医院近期开具的健康证明;
7.聘请已在境内的外籍人士,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和原聘用单位外事部门出具的推荐信。
(二)根据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和求职人提供的求职相关材料,由院办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三)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由院办负责向计划聘用者传真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具体内容包括在我院工作期限、具体工作任务、工作量等。
四、外专、外教来华前需办理的手续:
(一)由院办以天津农学院的名义向天津市外国专家局行文请示,同时呈报以下材料:
1.简历及翻译件 ( 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及地点、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详细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学历情况、工作经历、健康状况);
2.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3.本国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4.护照复印件(如有家属随行,需提供家属的护照复印件);
5.计划聘用者草签的合同及合同附件的传真件;
6.填写《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7.健康证明书;
8.我院《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9.聘请已在境内的外籍人士,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和原聘用单位外事部门出具的推荐信;
(二)市外国专家局受理后将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由国家外专局统一印制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三)院办负责向计划聘用者传真或邮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计划聘用者凭上述文件在所在国的使、领馆申请一次入境来华职业(Z)签证。
五、外专、外教来华后需办理的手续:
(一)签定合同。外专外教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被聘者一般在开学前一周到任;外专外教到校一周内,安排用人单位和外专外教会见,同时完成签定合同手续,院办配合办理。
(二)在外专外教及其家属入境15日内由院办持合同书、学院信函、护照及照片等到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专家证》;
(三)在外专外教及其家属入境30日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在华居留手续,长期外专外教申办居留许可;短期外专外教申办临时居留许可。办理居留许可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
2.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4.住宿在非涉外宾馆、公寓小区和就读学校者,提交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单位函件;
6.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7.市教委的函件。
(四)单位变更(从外校到我院):
1.须提供原单位解聘证明和推荐信;
2.与外专、外教签订合同;
3.办理专家证;
4.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提供材料同办理居留许可)。
六、聘方提供给予受聘方的条件:
(一)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的通知”(外专发[2000]14号)精神,我院提供给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者工资月薪为9000—15000元人民币,具有硕士学位者工资月薪为1200—20000元人民币,被聘语言教学的外教工资月薪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商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资收入够纳税标准的外专外教,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受聘外专、外教在校外租住的,由我院给予一定的补贴,水、电、煤气、物业、房租等费用自理。
(三)我院为受聘外专、外教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全年医疗费用总额与聘方中国教师待遇相同,超支部分自付。受聘外专、外教享受中国教师的各种节假日,此外,可按国籍享受感恩节1天、圣诞节1天等假日,假期工资照发。
七、外专、外教离任后需办理的手续:
(一)外专外教离任前应将其《工作证》、《外国专家证》等证件交回院办。
(二)外专外教离任根据合同规定由我方提供回国机票者,只能购买捷径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
(三)其他事宜,均遵照合同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