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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教专家的薪资待遇

时间:2017/6/5 14:58:17

外国专家必须在来华前与聘用单位充分协商有关工资和生活待遇事宜,并以合同附件形式约定。下面所述的工资和生活待遇条件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的,不一定适合聘请您的单位和您自己的要求。

1.工资待遇
(1)直接报酬 货币工资 以人民币支付,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月工资的70%以内可按月兑换外汇。外国专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4001元。月工资参考标准: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月工资应在3500元左右;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月工资应在4000元左右。月工资的70%内可以兑换外汇。

(2)间接报酬 聘用单位将保障外国专家在华生活的基本条件

※提供附设家具、卧具、电话、电视机、电冰箱、卫生间、取暖和降温设备的住房。(对聘期在半年[一学期]以上的外国专家提供的住房须配有厨房。)
※提供公费医疗 外国专家须在聘用单位指定的医院就医,在非指定医院就医费用自理。外国专家的挂号、就医交通、镶牙、整容、保健按摩、配眼镜、住院用餐和服用非医疗性的滋补药品以及医生出诊费用自理。
※为工作地点和住所相距较远的外国专家提供上下班交通,或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往返国际机票(中国至外国专家的国家最近距离经济舱国际机票)。
※行李运输费(空运行李分离运输价格)。

请注意:
由于每个聘用单位的经济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每位外国专家间接报酬的高低也不尽相同。据统计,每位外国专家的间接报酬一般为每年8-10万元。